不能戒色
有一人纵情酒色,卧病在床,医生诊断以后,对他说;“这是所谓‘酒色过度,正如双斧伐枯树’,今后宜切戒之。”他的妻子在旁边白了医生一眼,医生顿时感到不安,因而转口说道:“即不能戒色,也须戒酒。”病人辩道:“色害甚于酒,宜先戒之才是。”其妻顿脚道:“看你这脾气!医生的话不听,你这病怎么得好?”
罚一夜三场
清朝柳某,成亲三月,未与妻同床,新娘不甘独守空怖,诉之于官,状词曰:“古训在家从父,至今出嫁从郎;成亲已经三月,未见丈夫同床。”官以案关闺房私情,于律无例可援,未予受理,新妇以事关宗祧,再状诉云“亲事父母商量,安知夫也不良;非贪床第之欢,实恐宗支杳茫!”官以斩宗灭嗣,案情重大,遂准状。伤其夫申复理由,批云:“该氏嫁你为室,三月肉味未尝,身为丈夫之责,因为何如此荒唐?”乃夫以成亲以来,正值炎夏,为保护身体计,亦备辩云:“成亲正遇骄阳,体弱容易毁伤,若贪枕席恩爱,蚁命恐难久长。”官据其夫申复后,遂传原被两告到庭,判云:“昔日火伞高张,今值新秋清凉,为补从前缺欠,罚你一夜三场。”新妇以过去孤眠独宿,坐失欢娱,心有未甘,当堂再求一夜五次云:“蒙判一夜三场,小妇感激不尽,尚再赏加二次,子孙累世吉昌。”夫以其无理要求亦当堂辩云:“小的体非纯阳一夜勉强三场,若是再加两次,迟早必见阎王。”官亦驳斥原告请求,仍维持原判云:“你夫勉强补偿,只能一夜三场,倘再不满欲望,可觅他人增场。”
小狗怕大狗
从前,有一绅士常常在昏暗的夜晚溜到情妇那儿拜周公之礼。他们有一默契,当他到她门口时,学着小狗儿吠叫,她便开门让他进来。有一晚,一个年轻人,他常常看到这家伙在黑夜散步,决定跟踪他。这女人的奸夫没注意到有人跟踪,直接走到她门口叫道:“汪,汪,汪。”门立刻打开,在月光下,那美貌的女人一闪即逝,门立刻在那家伙后面关起来。“原来如此,”年轻人自言道,“明晚,我要比他快一步来。”于是按计行事,当他到达门口时,叫道:“汪,汪,汪。”门立刻打开,一张美丽的脸庞出现。她的手把他牵进去,他们便在那芬芳的床上玩起来,这女人好像没觉
察出异样来,也没感到不舒适。突然一阵叫声划破静寂的夜晚,门外响起了“汪,汪,汪”的犬吠声,床上立刻静止了游戏,年轻人一骨碌爬下来蹑手蹑足走到房门,对准锁孔,使出吃奶之力叫道:“汪,汪,汪。”门外立刻静下来,最后才响起一阵逃退的脚步声。“既然小狗怕大狗,”这女人在床上说道:“那么,大狗你赶快回到床上吧。”于是,从此便是大狗的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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