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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儿来自南方的一个小城,长得娇巧娟秀,楚楚动人,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是轻轻柔柔的。从学校毕业后,怜儿被分配到一个国有企业做办事员,工资不高,活也不算累,在那个小城里,这已是一份不错的工作了,但对容貌的自负和天性的要强使怜儿不愿在办公室里“一张报纸看半天”地过日子,认为这是一种对青春的浪费。虽然人在办公室里,但她向往着外面缤纷的世界。
年轻的心是按捺不住的,刚过了22岁生日,怜儿便毅然放弃了单位的“铁饭碗”,告别了养育自己的父母和家乡,只身来到广州,闯荡自己的世界。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五彩缤纷的霓虹、穿着入时的男女、大都市的繁华与喧嚣让怜儿眼花撩乱,她很兴奋,但更多的是茫然。幸好,有好心的老乡朋友对怜儿加以指点。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再加上外貌优势和聪颖勤奋,不久,怜儿便幸运地被一家私营公司聘为文秘。公司的规模虽不大,效益还不错,而且怜儿好歹也算是出入写字楼的OFFICE小姐了。
拿着比在家乡时高几倍的工资,又跌身于城市“白领”一族,怜儿对自己的处境很是满意,越发地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于是常常得到上司的赞赏。
怜儿的顶头上司刘义今年25岁,是个长相和头脑都很精明的小伙子。怜儿听公司里的同事说,刘义所以年纪轻轻的就当上部门经理,不仅因为他业务上能干,而且他是公司老板的远房亲戚。为这,公司里的女孩都爱给刘义献殷勤,但刘义眼高,对谁都不冷不热的。听了这些,怜儿只是一笑。但渐渐地,怜儿却发现刘义对自己的态度有些不大一样:有事没事总爱找自己搭话,常邀自己一起吃工作餐,就连交待工作,语气也十分温柔。
女性独有的敏感使怜儿意识到刘义对自己有“意思”,这个发现让怜儿很意外,也有点窃喜——刘义毕竟是公司的部门经理,是公司单身女孩追逐的目标呢!但自己只是个“外来妹”,刘义真的会喜欢自己吗?怜儿有点吃不准。
终于,在公司的一次舞会上,刘义揽过了怜儿的腰,在轻柔优美的乐曲声中,向怜儿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舞会结束后,刘义又主动送怜儿回宿舍,在铺满月光的小路上,刘义诉说自己十分欣赏怜儿的聪慧能干,积极敬业,而且早就被她温柔清秀的外貌所打动……那一夜,怜儿到广州后第一次失眠了。
爱情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来临了。从此,怜儿的生活中多了一种叫浪漫的东西:她会在清晨的办公桌上发现一束带着露水的玫瑰花;加班后回宿舍的路上也有了相伴的身影。怜儿沉醉在爱情的甜蜜中,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朝夕相处使怜儿和刘义的感情进展十分迅速,想想自己身处异乡需要一个稳定的家,恰儿向刘义提出了结婚,于是,刘义答应带怜儿回家见父母。那一天,怜儿特地梳妆打扮一番,满心欢喜地跟着刘义进了家门,她万万没有想到,等待她的是一盆凉水——刘家二老坚决反对这门婚事,理由是他们不能要一个外地户口的儿媳妇。
一切希望都化作泡影,怜儿成了泪人儿。不能结果的爱情还要不要开花。怜儿有些绝望,或许:分手是最好的选择。但此时刘义的心意却十分坚决,他对怜儿说“不管我父母如何反对,我对你的爱不会变,我发誓一定要和你结婚。”见刘义如此痴情不悔,恰儿感激涕零,认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应该和刘义一起努力,共度难关。
日子一天天过去,刘义对待怜儿一如往昔,只是一直没有再提起他的父母,怜儿虽觉得有点没着没落儿的,但为了爱情,也不再说什么。忽然有一天,刘义对怜儿说“我和父母争了很久,他们还是不同意咱俩的事,我不想再等了。反正婚姻是两人之间的事,不如咱俩先结婚,过一段时间再告诉我父母,到那时生米已煮成熟饭,他们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怜儿虽然觉得这个主意不妥,但自己也确实没什么好办法,这样拖下去不知要到何年何月,再加上刘义的信誓旦旦,于是只好点头同意了。
要结婚,就要办各种各样繁杂的手续。为了掩人耳目,刘义和怜儿向公司请了假,双双回到怜儿的家乡。对于刘义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女婿,怜儿的父母颇感意外,见他一表人才,对怜儿又关怀体贴,也就接纳了他。于是,尽管手续并不完备,证件也不齐全,但刘义和怜儿还是匆匆忙忙地领取了结婚证书。
婚后,怜儿和刘义拒绝了父母的挽留,又赶回了广州。公司是不能回去了,同事们肯定会发觉,但公司老板是刘义的亲戚,刘义总不能没有理由就跳槽,只能是怜儿换公司。于是,没有分发喜糖,没有朋友祝贺,也没有置办什么家具,他们租了一间小房,将两人原来宿舍里的东西一合并,家就这样呈现在怜儿眼前了。看着这个狭小简单的空间,怜儿一时不能把它和自己曾经梦中向往的家联系在一起,但想想刘义曾许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会给你一个温馨的家”的承诺,再加上新婚生活的甜蜜,怜儿把实质的东西忽略了。
恋爱是火,婚姻是灭火器。慢慢地,怜儿品味出这句话的意义。婚后的生活缺少了浪漫,而变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无尽烦恼。怜儿在家时本也是个娇娇女,出来以后虽是自己生活,但有时也就凑合了,而此时样样要自己亲力亲为,为此常和刘义发脾气。随着时间的增长,刘义对怜儿也不再像谈恋爱时那样温柔体贴;百依百顺,怜儿便更觉委屈,两人经常为琐碎的小事吵架,然后谁也不理谁。
半年多的时间过去,怜儿屡次提出让刘义回家向父母说清事实,好换个环境生活,但刘义却利用种种借口拖延。怜儿觉得现在的刘义不像以前的刘义了,昔日的海誓山盟他竟像都忘记了。背着刘义,怜儿暗自流泪,但路是自己走的,又能怪谁呢?
一天怜儿下班回家,惊异地发现家里少了许多东西,这半年来攒钱置办的电脑、电视机等一些值钱的家当都不翼而飞;衣柜的门也被打开了。怜儿开始以为家里进了贼,她刚要报警时,发现了留在桌子上的一张字条:
怜儿:
我想了很久,发现我们并不适合在一起。或许,我父母的话有一定道理,我们还是分开吧,这样对彼此都好。我心已定,别来找我了,再见。
刘义
怜儿几乎要疯了。怎么会是这样?对自己一往情深,口口声声说爱自己一生的刘义就这样不负责任地不辞而别?怜儿不相信。就在她捧着纸条泪如泉涌的时候,房东来收房租。胖胖的房东太太收走了房钱,却送给怜儿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在怜儿不在家时,房东太太常看见刘义带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回来。
刘义变心了,刘义走了。所有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此时都化为灰烬,飘得无影无踪,他带走了家里一切值钱的东西,也夺走了怜儿的青春与自尊。怜儿悔恨交加,如果当初狠下心选择分手,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苦果,爱情的花开得不艳,又怎会结出好果实呢!
怜儿不甘心,自己是嫁了他的,自己有结婚证明,作为丈夫,于情于法,刘义都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怜儿找到刘义的公司,可公司的同事说刘义已离开那里另谋高就,至于去了哪儿,没人知道;怜儿去刘义家找,刘义的父母冷冰冰甩出一句“刘义根本就没回来,他结婚没和我们说,他去哪儿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已经管不了他了。怜儿又打刘义的寻呼机,但寻呼台的小姐说机主已经停机了,怜儿试过所有的方式,可刘义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
守着空荡荡的房子,怜儿欲哭无泪,什么都没有了,自己该怎么办?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怜儿想到了求助于法律,结婚证可以证明自己和刘义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怜儿向法院递上了申请离婚的诉状,要求刘义对她进行经济赔偿。有了法院的参与,刘义早晚会现身。
然而怜儿没有想到的是,由于当初她和刘义结婚时过于急促,又在老家办的证明,手续并不完备,在怜儿向法庭提供了结婚证明的同时,刘家的户口簿上刘义的婚姻状况一栏内填的还是“未婚”,所以怜儿的证据并不是无懈可击。有朋友劝怜儿罢手,说钱没了可以再挣,何必把自己的事弄得沸沸扬扬,官司还不见得赢得了。可怜儿不服,她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几个月过去,怜儿还在四处奔波,她找法律援助,找新闻媒介,只因为她相信法律会还她一个说法,但她的婚姻有没有法律效力,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后记:当个“白领贵族”再嫁个“白马王子”,这是大多数涉世未深的女孩们的梦想。然而,都市的生活令人眩目,也容易让人盲目,怜儿的故事让我们同情,也让我们警醒:爱情的花朵固然美丽,但花朵背后并不都是丰满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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