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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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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我是一团火,你拥抱我吧,我要与你一同燃烧!
  
  苏米喝醉了。
  
  时间是11月11日。
  
  夜里11点11分的时候,“忘情水”酒吧灯火昏暗。音乐似水流年无孔不入排山倒海汹澎湃纵横交错东南西北漫天遍野飘飘忽忽温柔缠绵百转千回浅吟低唱如梦如幻像魔咒一样在耳边回荡,心在漫延在膨胀在麻醉在翻飞在迷雾中扩散纷至沓来。这是唱出了现代都市男女椎心之痛的许茹芸的歌《突然想爱你》。
  
  “突然想爱你,在这昏暗的夜里,突然想爱你,在这拥挤的人群里,爱到几度疯狂,爱到心都溃乏,爱到让空气中有你没你都不一样,爱到几度疯狂,爱到无法想像,爱到像狂风吹落的风筝,失去了方向……”
  
  在深夜里听许茹芸如泣如诉的歌声,直叫人甘肠寸断。
  
  我与季著洲始终面对面地坐着,听任音乐环绕在我们周围,他喝扎啤我喝瓶装的女士黑啤。
  
  假如,他坐在我的右侧或者我坐在他的左侧,我们看上去会不会更像是一对恋人或者情人?
  
  这是我与季著洲的第一次约会。他是我将要采访的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神奇男人。
  
  我在北京一家媚俗得能让人酸倒牙齿的两性杂志《男人·女人》主持一个叫“苏米话题”的情感专栏。原本采访季著洲的任务不归我来完成。可是杂志社负责这个特色人物专栏的同事家中临时出了一点事,她就把这个杂志社下达的采访任务踢给了我。
  
  时值今日,我还是这样认为是她将季著洲这个绣球一脚踢给了我。在我别无选择没有退路的情况下。如果是她和季著洲见面,也许结局会有所更改。
  
  在此之前,关于季著洲的传闻我已听到很多,无非是一些和男女绯闻相关的小道消息。
  
  我有一个在一家娱乐小报做编辑的朋友,她告诉我她每天的工作就是满世界里搜集一些演艺界的花遍新闻,她最热衷于成龙有了私生子、刘晓庆打官司、史可罢演风波、巩莉嫁大款之类的花边消息,然后将这些若干的花遍新闻凑成一张深受追星族们喜欢的报纸,据内部消息透露发行数量快赶上晚报了。
  
  季著洲近段时间被一些媒体炒作成本世纪末最后一个新闻人物。我所就职的这家媚俗杂志更是不能免这个俗,紧追着京城其它几家媒体的屁股后面跑。大有今天你做初一,明天我做十五的架势。
  
  在媒体呆久了,对这种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了。谁让我上大学时要选择学新闻专业呢?偏偏还要立志当一个通俗小说的畅销书作家。
  
  吴放就曾后悔不迭地说:对男人最大的惩罚就是娶一个要做作家的文学女人做老婆。
  
  我怀抱一个憨态可掬的玩具毛毛狗得意洋洋地看着他,毫不示弱地接过他的话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反正我们还没有拿到那一纸证书,咱们好说好散。
  
  吴放也毫不犹豫地说:OK,咱们干脆潇洒走一回,今天同居,明天结婚,后天离婚。
  
  我不认输地点点头:OK!我同意。
  
  毛毛狗被我扔到了一边去。吴放无所谓的态度多少还是刺激了我,让我有点生气。
  
  吴放是我同居已有三年的男朋友,我们谈了五年的恋爱,从二十岁到二十五岁,谈得每一根感知神经都麻木了。我想他也和我一样已经从对方身上找不到感觉,但还不至于影响到我们继续同居,所以我们仍然住在一起。
  
  我的女朋友艾艾说,将爱情进行到此,是最让人无奈的事情。就像一块嚼得没滋没味的口香糖,继续咀嚼只会越来越乏味,吐出来扔掉又让人不免觉得有点可惜,甚至还很遗憾,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总之,让人怪矛盾的。
  
  这翻话是在吴放去外地出差,艾艾和我并躺在我和吴放的那张双人床上对我说的。
  
  艾艾是我的蜜友,亲密程度到了可以互相嚼舌头跟交流做爱的感受和体会。关于性高潮、避孕措施、阳萎、早泄、堕胎、流产都是我们共同的话题。需要交待的是艾艾是学医的。她常常三句话不离本行,我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得益于她的讲解。她甚至在我面前感叹,其实学医的比学文的更适合写作。
  
  我顺水推舟地说,没错没错,弃医从文的鲁迅、毕淑敏还有池莉就是我们身边最好的例子。
  
  我和吴放做爱,就像例行公事一样。我尽一个女人的职责,他尽一个男人的职责。每回做爱,他都会问我一个相同的问题:你快乐吗?你想要吗?你达到了高潮吗?
  
  我应付地搂着他的脖子,小声吭吭:我困了,我想睡觉。我转过背去。
  
  我们昏昏睡去。做爱让我的心感疲惫。我无瑕顾及他的感受和我自己的感受。我想,天下的男女也许都和我们一个样。他们不也同样日子照过吗?
  
  假如不是阴错阳差地遇上了季著洲,并且鬼使神差地发生了男女之间的那种特殊的关系,我也就抱着这种听天由命的心态过来了。
  
  我在季著洲第一次和我做爱之后对他说:我是一团火,你拥抱我吧,我要与你一同燃烧!
  
  吴放单位组织到泰国旅游,他提议让我与他同行。这是他的单位专门为职工家属安排的活动,通常这种活动我都回避参加。这次也不例外。我借故要完成关于季著洲的采访放弃了这个与他加强感情交流的机会。我不想不明不白地跟在他身后,让别人把我们当恋人也不是当夫妻更不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是让人心里别扭。反正吴放一天不主动提出结婚,并且向我下跪求我嫁给他,我是决不主动开口要那一纸证书。结婚仪式在我看来如同爱情的葬礼。
  
  季著洲比我先一步到达约定的酒吧。在此之前,我们并没有告诉对方彼此的长相特征,但当我匆匆赶到酒吧,我们还是一眼便认出了对方。
  
  季著洲魁梧的身材让娇小的我站在他面前更显现出他属于男人的伟岸和力度。我注意到他的头发蓬松,是我喜欢的那种松软的发质。通常头发硬的男人脾气坏,发质软的男人性情好。
  
  我送了他一本我新近出版的畅销书。季著洲说我本人看上去比书的封面照片显得要小。他说这让他有些意外。他以为我会是他想像中的那样又老又丑。他没有一见面就夸我漂亮,这有别于其他的人。虽然这本书的封面上标榜我是“美女作家”。
  
  季著洲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说:这本书你还是跟我回去亲自读给我听吧。读比看的感觉肯定要好。
  
  我没有对他进行公式化的采访。我们无所顾忌地聊起和情人相关的话题。
  
  我说我最喜欢的一位女作家是法国的杜拉斯,因为只有她能写出像《情人》那样震憾人心的畅销小说。还有她惊世骇俗的爱情,60多岁的时候还能遇到一位小她40岁真心爱她的男人。
  
  最重要的是吴放在上大学的时候穷追不舍地追求我,当我被他感动后问他为什么要这样执着?他说因为我长得和他喜欢的一部电影《情人》中的女主角有些相像。特别是我那双深陷进去的眼睛,像一泓湖水。就因为这个原因,他爱上了我。也就因为他的这个听似充分的理由,我接受了他。这一点,我没有告诉给季著洲。我的隐瞒之心意味着我别有用心。
  
  我和吴放同居但不结婚,或者说是懒得结婚。现在在我们身边的朋友当中,常常听到的字眼是谁和谁又离了,很少能够听到谁和谁结了婚的消息。
  
  今天的流行趋势就是未婚同居。这早已不是什么新现象了。本来也是,打一个最通俗的比喻,结婚就好比是买一件衣裳,事先不试穿一下怎么能够知道合适不合适。再说了,如果婚姻不经过一个试婚阶段,怎么能够保证他和她的夫妻生活会真正地合谐,他和她的生活习惯能够相融在一起呢?
  
  如今的人都太过聪明。从很小的孩子开始。现在的孩子早熟得超出我们的想像。我每天接到的读者来信中,有一半的来信是出自在校就读的学生之手。他们提出来的情感困惑让我们这些成年人都感到棘手。所以如今的男女才不至于被泡沫爱情冲昏了头草草结婚。试婚同居也就势在必行。
  
  季著洲向我讲述他十四、五岁时连手都没有碰过的的初恋。这段美好的感情发生在一个有长江的城市。而我自小生长在另一座有长江的城市。
  
  季著洲说: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
  
  我用玩笑的口吻说,现在流行江南才子佳人的游戏。季著洲很合作地说,我们还可以把假戏当做真的来做。我看见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流露出一股属于浪子的邪气。
  
  不能不承认,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分特定的氛围特定的环境里女人会有做戏的冲动,而酒吧确实是一个适合逢埸做戏的埸所。
  
  冥冥之中有一种相似相吸相同的情愫在我和季著洲中间滋生生长。生命可以是有序的,还可以是枞横交错的另一种图案。这幅图案是两个清晰可见纠缠在一起的鸳鸯。
  
  我带着试探性地问季著洲,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你还相信有爱情吗?还相信爱能够永恒吗?他说:信,但爱情太短暂,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有时候,爱情在三分种之内就完成了。能够维持下去的男女靠的是一份定力和一种开长日久的习惯。
  
  我想我和吴放就是这样的男女。
  
  季著洲是一个独自开着车旅行的神奇男人。他刚刚完成西藏的旅行。据说他每走一个城市就会有一段爱情故事发生,但是,当他离开那里,他的爱情也和他的人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感叹世事本无常,生命中情去情又来。
  
  他的达观来自他的经历,他的经历让他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这些让我抵挡不了。
  
  我喜欢听季著洲极具男性化的嗓音。他说的不是标准的普通话。这一点在我看来有别于那些把普通话说得很油的北京人。我对面前的这个男人背后会有一个怎样的女人产生了莫大的好奇。
  
  我问他: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季著洲毫不掩饰地说有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女朋友。她需要他的帮助与爱护。可以推断出那个小女孩对他充满了迷恋与崇拜。
  
  我嘲笑地问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让女人去崇拜?
  
  季著洲轻松地说我们现在不就是最平等的交流吗,你不是我的崇拜者,我也不是你的读者。
  
  我们坦诚地交谈男人和女人的话题。
  
  我不依不饶地说:感觉你会找一个稍微成熟一些解万种风情的女人。季著洲别有用意地说:是不是应该像你一样二十五岁。我心领神会地笑,因为我听懂了他的话外之音。
  
  我们连连举杯喝酒。谁也不必去在乎自己在公众面前的形象。许茹芸的音乐似水流年无孔不入排山倒海汹澎湃纵横交错东南西北漫天遍野飘飘忽忽温柔缠绵百转千回浅吟低唱如梦如幻像魔咒一样在我们耳边回荡:
  
  “突然想爱你,在这昏暗的夜里,突然想爱你,在这拥挤的人群里,爱到几度疯狂,爱到心都溃乏,爱到让空气中有你没你都不一样,爱到几度疯狂,爱到无法想像,爱到像狂风吹落的风筝,失去了方向……”
  
  通常在单位,我以知识女性的形象出现。我的读者和周边的同事需要我这种的形象。回到家里,我又以淑女的形象自居。吴放需要我进得厨房出得厅堂。据说这是很多男人共同的理想。
  
  我以不同的姿态存在,确切地说我的存在是因为我被需要。没有人真正关心我内心的需要。这些身份的背后有太多条条框框的约束。而我生来是一个崇尚自由自在的人。
  
  即便是这样,吴放还一再地要求我要学会做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做一手的好饭菜,最好是满汉全席。他自以为是的宣称要留住男人的心首先得留住男人的胃。因为胃距离心最近。
  
  除了要向厨师级的水平进军,还要学会编织毛衣,还要勤于理家做好“家庭保姆”的工作,还要……。吴放最后悔的就是找了一个像我这样只会玩文字游戏的文学女人。他常常不阴不阳地向我暗示,他不喜欢女人玩什么深沉和哲理的思考,他嘲讽我连女人最本职的工作“侍候男人”都做不好,还声称什么要做一个畅销书作家,简直就是“不务正业”。
  
  吴放最尖刻的一点就是打击一个作家在我心目中的神圣性。光这一点就让我觉得我和他之间无话可说。当初上大学的时候,我写的那些满天飞的糖醋爱情故事可是深得他的青睐,怎么事到如今地位越来越卑微呢?
  
  和季著洲在一起,有别于和任何人在一起的感觉。不得不承认坐在他对面的我,眼神里迷漫着诱惑。但这不是我的错,是季著洲激起了我勾引他的欲望。他是一个能够点燃我欲望的男人。我的身体里涌起一股棋逢对手的快感。
  
  时针指向午夜两点,酒吧快打烊了,我们都尽兴地喝了很多的酒。季著洲好酒量,他神智清晰地带着摇摇晃晃的我起身离去。走出酒吧,我和季著洲的手自然而然地牵在了一起。这种感觉好像回到了初恋的那个年代。
  
  我坐上他开的那辆红色的轿车。他娴熟的驾驶技术让我对喝了很多酒的他依然很放心。假如今生不能与他同在,但求同死也无妨。做不了鸳鸯做一回蝴蝶是很多爱恋中的男女最后的梦想。
  
  我醉意朦胧地歪倒在季著洲怀里,他一边开车一边抱住我。我的手指在他的大腿上自上而下地摩擦。季著洲属于肌肉型的男人,我用牙齿咬他的仔裤,他用一只手抚弄我滚烫的脸,我又用牙齿咬住他的手腕,用力,再用力。
  
  季著洲毫不躲避地说:你咬吧,你咬吧。
  
  我刚刚在上一期的杂志上做过一个关于性感男人与性感女人的专题。征求众人的意见,读者最后评出最性感的男人偶像是电影演员施瓦辛格,最性感女人偶像是梦露。
  
  季著洲就是一个足够有男人味的男人。在我看来,只有具有男人味的男人才可以算得上是性感男人。性感在我眼里是一个褒义词。
  
  北京的夜迷漫着梦的气息。城市此刻像是一俱让男人想入非非的睡美人仰卧在天地之间。我敢保证无论是怎样的男人和女人,置身于这样的子夜时分,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发生。
  
  故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发生在一辆红色的轿车里。
  
  在深更半夜里,我单独与一个男人在一辆车里亲密,这种感觉很新奇,像是置身在梦境里,一切虚幻得让人感觉很不真实。毕竟我已过了玩浪漫的年龄。虽然在我的心里,有一颗蠢蠢欲动的芳心。
  
  季著洲将车开到一个市区的公园里,我们在一棵大树旁的阴暗处停下。我迷迷糊糊地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说:这是一个美丽的公园。他没有说出那个公园的名字,至今,当我为他写下这一篇纪念的文字,我却写不出那个公园叫什么名字。也许就叫做“如梦”吧。
  
  我相信骨子里我和季著洲有一种很相像的东西。否则,当我们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不会感受到那种从未有过的冲动和疯狂。我们在车的后座充满激情地做爱。他进入我身体里的时候,他说他拥有了我。
  
  我的呻吟声和他的喘息声像是一曲室内乐。我们用缠绵的接吻来传达黑夜听不懂的情话。季著洲的吻点燃了我灵魂深处欲望的火焰。我不停地在他的耳边说:我是一团火,你要我吧,我要和你一同燃烧!
  
  这一刻,音乐似水流年无孔不入排山倒海汹澎湃纵横交错东南西北漫天遍野飘飘忽忽温柔缠绵百转千回浅吟低唱如梦如幻像魔咒一样萦绕在我们身边,将我们统统淹没。
  
  “突然想爱你,在这昏暗的夜里,突然想爱你,在这拥挤的人群里,爱到几度疯狂,爱到心都溃乏,爱到让空气中有你没你都不一样,爱到几度疯狂,爱到无法想像,爱到像狂风吹落的风筝,失去了方向……”
  
  我闭门在家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写好了关于季著洲西藏之旅的专访。
  
  一连几天,我的脑子里回响的都是季著洲向我描述的雅鲁藏布江的水声和风声,扎什伦布寺的钟声,藏南山谷的鸟鸣声,布达拉宫的诵经声。季著洲将独自旅行当作是感受人生、追寻生命的一种途径。
  
  后来,我写的这篇关于季著洲的采访获得了那一期最受读者欢迎的文章。杂志社的总编赞叹的同时还不忘借机用力捏几下我的肩膀。这个暖昧的动作让我好一阵恶心,我连连喝了好几口水。他那个“昏君”哪里知道那篇文章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我发自内心的情爱的凝聚。
  
  全杂志社只有总编一个“老”男人带着我们五个女编辑各撑半边天。他都年过四十了,还成天穿梭于花丛中,并且乐此不疲。
  
  做单身男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打着找另一半的旗帜做着明目张胆地带任一一个女人回家过夜的事,而且还可以由“每月一歌”过渡到“每周一歌”,即便是“每天一歌”也无人可以干涉。难怪,现在的单身男人越来越多。
  
  总编问:苏米,周末怎么过?听说你家那位出国旅游去了,有多久了,怎么也不见与你联系?
  
  总编不愧是经验丰富的过来人,他早已看出来了我和吴放的关系危险。
  
  我在心里暗自骂道,现在的男人都一个德性,真他妈的不是个东西。
  
  他又不合时机地说,下班一起去吃烧烤如何?反正是无人相伴的周末。他用意颇深。
  
  办公室里另一个女编辑不识趣地立即附和着提议去亚运村吃正宗的韩国烧烤。我淡淡地说要赶写一篇稿子改天我请你们吧。
  
  临下班的时候,接到吴放从泰国打来的国际长途。我竟然连一点惊喜和思念的感觉都没有。他的语调也是淡淡的,简单的几句交待他要回来的话就匆匆挂断了长途,这样的电话就像是向某个人上报完成任务似的。吴放现在的言行不能不让我怀疑当年他追求我的时候,那些不中断的午夜电话是不是一个桃色陷阱。可是,是我心甘情愿地往下跳的呀。
  
  我隐隐地听见他的身边有悦耳的女人的笑声。我猜想大概是泰国的人妖吧。
  
  我和吴放还没有正式结婚就已经有了“老夫老妻”的感觉。当他告诉我他于明天的飞机回到北京,我心里竟闪过一丝奇怪的念头,假如他不回来或晚回来多好。
  
  没有吴放的日子,我的身心有一种被解放的自由。
  
  放下吴放的电话,等办公室的同事都走了,我立即拨通了季著洲的电话,我以要送他样刊为由主动约他见面。地点就在我家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邀请他来我和吴放的家。我只知道一想到他,我全身的血液里燃烧着欲望的火陷。那是一种属于有血有肉的女人对相同男人的渴望。
  
  我和季著注洲之间自从发生了男女那种微妙的关系之后,就一直没有和对方联系。但我相信我们都不会轻易将对方抹去。我们是两个懂感情的成熟男女。知道真正美好的情感要恰如其分。
  
  季著洲准时地出现在我家的门口。我像迎候希望一样地等待他的来临。
  
  屋子是精心收拾过的。人是精心装饰过的。不知道为什么,面对季著洲,我竟有些不自信,我从不为其他的男人修饰自己。包括吴放。但是,季著注不同,他给我的感觉与众不同。
  
  我关好门,将身体靠在门上。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像要看穿他似的。
  
  季著洲换好拖鞋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揽进他的怀里。我神思游离,眼光迷乱。他也定定地看着我,我们的眼睛聚焦在一起可以放电。世界在我们的目光里由黑白变成彩色,由疏远变得亲近。一种说不出的吸引连接着我们。我们的嘴唇在彼此的脸上搜索,相拥着朝同一个方向走去。
  
  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床,是一个充满爱的极乐世界。
  
  男和女的交融是天和地的结合。
  
  天和地的交融是男和女的结合。
  
  季著洲看我以独有的舞姿在他的身体上跳舞。
  
  长发盖住了我的脸,连同他的。
  
  两个身体交织在了一起,如火如茶。
  
  我狂热地爱着季著洲。
  
  但我没有对他说出口。
  
  轻易说爱的年龄是肤浅的年龄。
  
  我们是成熟的男女。
  
  我们给对方从未有过的体验。
  
  季著洲用最真实的方式叫着我的名字:苏米,苏米,小苏米。
  
  我伏在他的怀里说:你是我生命里最想要的那种男人。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的埸景。
  
  季著洲的身体像山一样立在我心里。
  
  吴放精神爽朗地回到家里。生活一切照旧。旅游回来的他看上去比一个月前年轻了几岁。我不知道是爱情在起作用。他的变化让我蓦然间恍惚起来。
  
  接着,季著洲闪电式地从我的生活里消失。像季候风一样无影无踪。
  
  几天后,我辗转打听到他又开始了新的旅行。
  
  我们之间没有告别。也无处告别。我在心里祈祷,亲爱的人一生平安,幸福!
  
  我每天懒洋洋地在办公室里拖到很晚才下班回家。我的理由是加班赶稿。
  
  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坐到电脑面前苦思冥想构思我的下一部小说。我用写作来回避吴放的存在。我在每天夜里等吴放睡着了之后再上床睡觉。有时甚至在书房的沙发上睡着了。吴放早已习惯了我视写作如第一生命,他对我情感的转移浑然不觉。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有三个月。
  
  那天,我因为连续几天的失眠导致我头痛欲裂。我提前回到家里,却看见吴放和一个时髦的年轻女孩子正在家里聊得热火朝天。那种兴奋的表情极少在我的面前流露。吴放总是一副大男子主义的姿态摆在我面前,仿佛做他老婆的女人今生是他的仆人。
  
  我的突然出现打扰了他们默契的埸面。
  
  吴放介绍说:这是我单位新分配来的大学生,喜欢看你写的爱情小说,所以带她回来拿你刚出版的新书。
  
  我扫了女孩子一眼,她心虚地将目光调向别处。
  
  吴放找的借口很不高明。但我无心追问这些。我说今天我的头疼得历害,不能奉陪。女孩子识趣地提出告辞。吴放热情地提出送她。
  
  我目送他们从我的视线里离开。倒在床上昏昏地睡去。第二天清晨醒来,发现身边空无一人。我这才记起吴放昨晚自送走那位新同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勉强地起床上班。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我晕了过去。等我从晕眩中苏醒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护士小姐告诉我,我怀孕了。我惊讶不已。心里不禁对肚子里的骨肉升起一股恨意。这小东西来得真不是时候。
  
  我和吴放不得不准备结婚。
  
  日子定在周六举行。我们各自邀请了单位里的同事参加我们的婚礼。
  
  婚宴上,吴放那位打着喜欢读我写的小说的旗帜的女孩子也来了。我友好地与她周旋。她把自己打扮得格外地艳丽抢眼,在众人的目光下光彩照人,比做新娘的我要招人得多。仿佛今天她是女主角而我只是个配角。很明显,她是故意要在今天将光彩压倒我。
  
  当着吴放的面,我客套地夸她漂亮,她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怨恨和挑战。女人的直觉告诉我,她和吴放之间不仅仅只是同事关系。
  
  我和吴放一桌一桌地敬酒。轮到那个女孩子那一桌时,她已喝得酩顶大醉胡言乱语地叫着吴放的名字。她的眼角有泪水流出来。吴放大惊失色。我借故离去。
  
  我趁机去了一趟洗手间,补了一个新娘妆。我听见洗手间的两格小间里传来两个女人的坐在马桶上闲聊的声音。
  
  一个说:我从晚报上看到那个叫季著洲的独行侠在沙漠中迷路走失了。
  
  另一个说:恐怕早就被大自然给吃了。
  
  一个又说:不死才怪呢?
  
  另一个又说:好好的,干吗要去冒这个生命的危险?真是活得不耐烦。如今的人呀……
  
  我站在镜子面前支撑着手臂听不下去。我感到头像被谁击中了似地一阵发晕。我的身体摇摇欲坠。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狂呼叫喊:季著洲,你在哪里?
  
  我跑到报摊上买了一张当天的报纸,季著洲走失在沙漠里的那条消息被当作头版新闻醒目地印在报纸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宁愿我的眼睛从此失明。
  
  我的新婚之夜,一个人独守空房。
  
  吴放自送走那个喝醉的女孩子彻夜未归。后来,吴放整夜不回家变成了日常习惯。
  
  我横躺在宽大的双人床上,将音箱里流出的音乐音量调到最大,顿时音乐似水流年无孔不入排山倒海汹澎湃纵横交错东南西北漫天遍野飘飘忽忽温柔缠绵百转千回浅吟低唱如梦如幻像魔咒一样将我淹没。
  
  “爱到几度疯狂,爱到心都溃乏,爱到让空气中有你没你都不一样,爱到几度疯狂,爱到无法想像,爱到像狂风吹落的风筝,失去了方向……”
  
  音乐有时候真是蛊惑人心,听得我的每一根神经都麻木得不能动弹。
  
  通常女人在最无望的时候总是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孩子是我生活的希望。
  
  我像等待奇迹一样地等着肚子里的孩子降临。
  
  我依然在《男人·女人》杂志上写专栏。挺着怀孕五个月的大肚子上班。只是我再也不写任何一个人的专访。我在嘻笑怒骂里说男道女。我的文字充满了悲情女人的调子。只有我最要好的女朋友艾艾知道,这一切与季著洲有关。
  
  季著洲这个名字像影子一样跟随着我。他成了我的隐形伴侣。
  
  我在《男人·女人》杂志上为他写了一篇连载的小说,名字叫《你让我着了魔》。写到最后一个章节,我产下一个男婴。
  
  孩子长得像极了季著洲。我一算怀孕和生产的日期,我才知道他是我和季著洲的骨肉。
  
  我坚决要求孩子跟我姓,我为他取名为:苏洲。
  
  这仿佛是上天故意为这篇未写完的小说安排的结局。而写这篇小说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纪念曾经有一个人叫季著洲。
  
  他是我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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