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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对于婚外情越来越宽松,连前些年的所谓“法律惩治不了就交给道德法庭”的口诛笔伐、党政军青妇外加工会居委会同仇敌忾的氛围也渐渐烟消云散。弃妇(夫)得到的同情泪越来越稀薄。当传统道德退场之后,该由法律出面了。
曾经喧嚣一时的某名导演抛妻弃女再恋青春女星的风波后来不了了之,而那糟糠之妻擦干泪水后也终于醒悟,找个大学上去了。早干什么去了?仅靠过去的劳苦功高就想留住对方是可悲的,维系夫妇感情的应该是自己的价值。当然不是说她若早有个大学文凭就铁定能拴住名导的心,但至少当他随风而去后,她还能够骄傲地说:“他失去了我。”而不是没有尊严地哭诉:“他抛弃了我。”新的法律说要照顾没有过错的一方,但什么是过错?见异思迁是过错,想一劳永逸地将婚姻当成爱情(或更传统的一个词“终身”)的保险箱就不是过错吗?
人在情感上的游移不定是可能的,可是只要具备实力,不仅能得到心态上的平衡,还能力挽狂澜。历史上几个有趣的婚外恋故事可以作为佐证。才女苏蕙的丈夫窦滔借着调工作之际丢下她,携宠妾赵阳台赴任。苏蕙立即作了首回文诗寄给负心丈夫,文辞恳切,形式亦巧夺天工,展示了她的才华。窦滔见文立即将赵阳台打发走,接回太太。另一个故事是有关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据说这对爱得不顾礼仪私奔,当垆卖酒也不悔的夫妇也有婚外情的危机。卓文君及时写了一篇文章劝诫丈夫,最终也是喜剧收场。相映成趣的是汉武帝和陈皇后。这位陈皇后就是汉武帝要筑金屋来藏的阿娇。到三宫六院多了的时候,金屋变成了冷宫,阿娇出千金请司马相如写篇赋来感化皇帝。但也许不是她亲自写出来的缘故,最终汉武帝还是没有回心转意。不是说会写文章就能拥有牢固的婚姻,但向对方证明人所有及的价值是理智的方式,总比一哭二闹三上吊有效得多,也比靠法律杜绝婚外情更有意义。
伊甸园的禁果越禁越想吃,连上帝的话也能当作耳边风。现在人类的自制力未见得超过了开天辟地的第一对夫妇,立了法也未必能禁止。我们常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她(他)何尝不在争,争得上法庭吵个天翻地覆,争得孩子、亲朋人仰马翻,有神通的还到报纸上去破口大骂。现在好,有法律作依据。最好能上升到犯罪的高度,让负心人蹲几年大牢才好。这种争法,越争越丧失自己作为与对方平等的人的尊严。
沉浸在爱河的女子跟她的心上人说:“我以后就全靠你了。”男人就说:“行,没问题。”让女人焕散了斗志,结果他的爱情比诺言退潮得还早。负责任的男子会说:“不。你仍然要努力发掘自己的价值,好让我永远追求你。”自己的婚姻还得自己经营。
婚外情有错,不是因为违了法。婚姻是我们成年后的选择,选错了,想改?当然可以,但没那么容易,犯了错就得承担责任、付出代价。这大约是立法的最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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